1 目的
為明確交接班的流程和內(nèi)容,確保污水運行工作正常進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
2 適用范圍
適用于公司污水處理場污水處理的交接班管理。
3 術(shù)語和定義
(無)
4 職責
4.1 環(huán)境安全科負責污水運行人員交接班的管理,制定交接流程,檢查交接內(nèi)容,及時處理出現(xiàn)的問題。
4.2 污水運行人員嚴格按照此流程進行交接班。
5 工作程序和要求
5.1 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崗,做好接班前的準備工作,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準離開崗位。
5.2 交班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:
5.3 接班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:
5.4 遇到下述情況不準進行交班:
5.5 正式辦理交接班手續(xù),雙方認為無疑問時共同在交接班日志簽字后交班人方可下班。
5.6 因交接班手續(xù)不全或交接班不清而導致的事故由接班人負責。
6 相關(guān)文件
6.1《污水處理場管理制度》
7 相關(guān)記錄及保存期
7.1《交接班記錄》 保存期:2年